Tuesday, February 13, 2007

我的期限是26 Feb。。。

可能是大家都应为她的离去,开始想死亡。。。或许是自己舍不得离开。。。又或许是刚刚开始读Mitch Albom 的Tuesdays wif Morrie。。。又或则是自己没有像以前那么健康了,开始担心。。。又可能是自己本来就是TTM 掌门人。。。

当我终于给自己一个期限时,我真的是觉得很开心。。。好像是终于可以解放似的。。。我可以了解为何G当时会在一夜之间做决定。。。她也是痛苦了廷久的吧。。。

我真的写得很烂吗???我从来都不觉得。。。可是这里让我觉得自己很烂。。。不止一次。。。我觉定不要再让人家为难自己,不要他们让自己觉一文不止。。。

我不知道是不是冲动。。。可能、或许、有可能。。。Anyway。。。我的期限是26 Feb。。。

1 comment:

Anonymous said...

我支持你的决定。

毕竟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好好的努力。能离开一个地方,到别处看看也未必是坏事。

我能和你分享的就是决定了就不要回头看。虽然不知道以后的路要往哪里走,只要
微笑的迎接未来就足够了。